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我校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要求,我校2021年全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仅接收报考类别码为“1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截至2020年10月30日,部分考生填报报考类别信息不符合我校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要求,请涉及考生在10月31日前修改相关报考信息,以免影响后续考试录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