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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原则
2021-05-15 18:38  

1、单科分数线要求:业务课1、业务课2、复试成绩不低于60,外语成绩满足学校最低分数线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

2、根据学校下拨学院本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首先按照学科分配招生名额;再由各学科分配导师招生名额(每名导师限额1人);各学科内若有多余名额,多余名额按照考生总分进行排队,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队录取。

3、在同一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

4、当非定向考生生源充足时,定向考生录取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院本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的20%

  5、调剂原则:无合格生源的导师可调剂录取本专业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其他考生,调剂录取原则上须是相同招生专业,且初试业务课相同,专业内调剂录取时,总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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