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教学司〔202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0〕10号)及《沈阳建筑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沈建研字[2013]16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5月21日-6月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E-mail: yjszs@sjzu.edu.cn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拟录取名单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