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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5-08-29 11:05  

沈阳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沈建研字〔2024326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强化落实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各方责任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细分压实研究生、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等职责,从严、从细、从实组织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管工作,确保管理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充分发挥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等关键环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的督促和质量把关作用,确保各环节工作均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

2.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对论文的质量、学术价值以及原创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学术研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按照学术规范撰写论文,确保论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根据学科或行业领域发展动态和研究生学术兴趣、知识结构等特点,指导研究生选题,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及时、有效、全程指导,定期检查研究生的研究进展和论文撰写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给出指导建议,严格把关学术创新成果发表和学位论文质量,并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

4.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答辩委员会负责主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完成全部答辩程序,对学位论文学术水平进行客观公正评议,对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表决时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平合理,杜绝人情干扰。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承担学术监督和学位评定责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明确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标准,对申请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论文评阅情况、答辩组织及其结果等进行认真审议。在审议事项时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学位授予标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维护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

6.研究生院是学校统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程督查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等各个环节,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过程组织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的单位,视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核减相关经费等。

、健全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7.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学校规章制度基础上,不断健全本单位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等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过程管理关键节点的时间安排、组织程序、具体要求等内容。

8.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建立学位论文质量责任追溯机制,严肃追究履行相关职责不力,导致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的个人、组织责任。

9.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充分发挥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作用,明确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及修订程序,确保规章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每年年初将本单位自主制定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报研究生院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

三、严抓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监管

10.开题是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的基础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组,组织召开开题报告评审会,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博士研究生应于第4学期前完成开题,硕士研究生应于第3学期前完成开题。对未按时开题的研究生,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主动跟进、分析原因,督促导师指导研究生进行开题。

11.中期考核是全面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对研究进展缓慢,或在研究中存在技术路线、研究方法不当的研究生,导师应指导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难以继续深入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导师应及时终止研究,重新指导研究生选题和开题;对由于科学研究能力不足、难以取得学位论文创新成果、不适于继续培养的研究生,导师应及早提出分流建议。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开题通过一年后进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开题半年后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严格规范中期考核组织管理,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帮扶机制,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

12.预答辩是学位论文送审前的一次集体指导,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答辩工作,对申请学位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内容是否遵守学术规范、是否具有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论证是否严密、表达是否准确等进行细致评审,不断提升本单位学位论文质量自我评价与把关的能力和水平。

13.论文评阅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有效手段。我校学位论文实施全盲审,具体盲审范围和要求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4.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价中的关键作用。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完善答辩委员会成员的选定方法。答辩委员会应全面考查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研究能力、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

15.研究生院进一步加强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管,进一步加大学位论文随机抽查比例,将抽检评价结果与导师招生资格审查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年度目标考核直接挂钩。

、严肃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管理

1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严格执行国家、辽宁省、学校各级文件中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对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各环节暴露出来的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

17.正确对待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将其视为检查学术不端行为的辅助手段,不得以重复率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

、严格学位授予档案管理

18.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严格规范学位授予档案管理,确保涉及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记录的档案留存及时、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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