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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2019-02-23 09:0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内容

(一)核准内容

研究生须自行登录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和核对本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重点核准以下几项内容:学号,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日期,学籍状态(正常在读学生应为“注册学籍”),确保数据信息与研究生本人对应一致。

(二)补录内容

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按照研究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研究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内容为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身份证件号码。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一)核准对象

我校全体在籍研究生(包含休学、保留学籍研究生)。

(二)补录对象

我校非定向就业的在籍研究生(包含休学、保留学籍研究生)。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 研究生自行核准学信网信息

各研究生请于2月25日前登陆学信网,对照本通知中需核准字段(详见附件一),核准信息。如学信网需核准字段与实际不符,需修改信息的,研究生可填写《学信网信息变申请表》(见附件二)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于2月27日前将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各学院。

2. 研究生补录学信网信息

自愿补录信息的研究生填写《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见附件三),于2月28日前将该表交至所在学院。

3. 各学院汇总核准和补录信息

各学院于2019年3月1日前将研究生提交的学信网变更信息、补录信息汇总并打印汇总表。

4. 研究生签名核准学信网信息

各学院组织研究生于3月1日至5日在打印好的《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汇总表》上签名,由研究生本人核准其学信网信息(含补录信息)无误。

5. 报送材料

各学院于3月5日下班前将经研究生本人签名核准信息的《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汇总表》(汇总表除签名为手写外,其余信息均为打印)、学信网信息变更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机关楼219室),汇总表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一致)同时发送至yjsgl@sjzu.edu.cn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 做好学信网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研究生及家庭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请各学院做好通知下达,务必做到在籍研究生人人知情,在信息核准和补录中务必确保数据信息安全,避免文件流转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信息泄露。

2. 经批准缓期注册的及休学、保留学籍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完成学信网信息核准和补录(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的委托书,由各学院留存)。

3. 如未在规定时间签名确认学信网个人信息的,则默认以学信网现有信息为准。

附件:1.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2.学信网信息变更申请表

      3.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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