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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 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2019-05-17 17:23  

各相关单位及全校研究生: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沈建研字[2015]155号)及《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现将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共设置“三助一辅”岗位164个。其中,“助研”岗位71个,“助管”岗位61个,“学生辅导员”岗位32个,具体岗位设置计划见附件一。

二、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学校“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及岗位聘用条件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填写《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向设岗单位或导师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设岗单位或导师对照学校“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原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竞聘考核及公示备案。竞聘考核由设岗单位或导师组织,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成立考核小组,笔试、面试等不同形式的竞聘考核方式,综合应聘研究生的能力素质和岗位需求,形成聘用意见,并经各岗位相应公示、审批程序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

4.签订协议。设岗单位或导师须与研究生签订《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协议书》(见附件三,一式三份),签订协议后研究生即可正式聘任并上岗工作。

三、时间安排

1.5月20日-22日:研究生个人申请,设岗单位或导师资格审核。

2.5月24日前:竞聘考核。

3.5月27日 :公示、审批,各设岗单位或导师与研究生签订工作协议。

4.5月29日前:设岗单位或导师将《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四)及协议书(一式一份)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材料上交地点为研究生事务服务中心C5-201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对强化“三助一辅”培养功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按期完成招聘的各项工作。

2.加大宣传,积极引导。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加大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本单位研究生应聘“三助一辅”岗位,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3.规范竞聘,平稳有序。请设岗单位或导师规范竞聘考核流程,结合岗位需求,科学设计评价标准和方法,确保竞聘工作严谨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4.加强培训,严格考核。请设岗单位或导师建立研究生“三助一辅”指导与培训体系,加强对聘用研究生的指导、培养和培训,做好聘用研究生的考核与管理,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组织发放岗位津贴,确保受聘研究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完成工作任务。

凡未列入“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未经公开招聘的研究生,学校不予审核发放其相关劳务费用。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

    2.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协议书

    4.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情况统计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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