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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2021-06-08 09:3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安排,2021届研究生将分三次分别毕业离校。为进一步组织好2021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按照《沈阳建筑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教育管理及离校工作方案》(沈建研字〔2021〕34号)的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进一步做好6月份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沈阳建筑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教育管理及离校工作方案》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认真严格组织好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

2.因学校公寓统一进行改造,6月份毕业研究生可在毕业答辩完成后并在6月27日前离校

3.要按时完成毕业研究生学费欠费清查,确保毕业研究生离校前无欠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4.要统一组织毕业研究生纪律处分申请解除工作,并按照规定整理毕业研究生档案。

5.要组织完成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的填写、审查、盖章等工作。

6.要按照要求按期报送毕业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关信息统计和核对。

7.要组织完成通过毕业答辩的研究生按照规定提交学位论文原件及电子版材料

8.毕业研究生应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后方可离校,确因就业等实际需要提前离校的研究生可委托他人办理离校手续。

9.严格毕业证、学位证发放程序,原则上应由毕业研究生本人领取证件,确需他人代领或邮寄的应由毕业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

10.要按照学校毕业典礼的有关安排,组织好本单位毕业研究生参加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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