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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2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沈建研字[2017]17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8月27日-8月29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二、注册对象

1.2014-2017级博士研究生;

2.2015级未毕业及2016级、2017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注册程序

1.个人信息维护

2016级、2017级研究生登陆升级版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并完善我的基本信息其他信息相关内容。

2.网上注册

2016级、2017级研究生在升级版信息系统中点击学工信息栏,在学籍注册里提交学籍注册信息。

3.信息维护审核

研究生辅导员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本学院使用升级版信息系统的研究生信息维护情况。

4.现场注册

符合学期注册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应缴纳学费的还须持学费缴费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办理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替。

5.注册信息汇总

研究生辅导员统计汇总本学院研究生注册情况并报研究生院。

四、注册要求

1.使用升级版信息系统的研究生须更新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所有研究生须由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期办理注册手续,否则将影响其本学期教学、学位、学籍管理等各培养环节的正常进行。

2.研究生辅导员要逐一审核研究生学费缴费情况及系统信息维护情况,特别是信息更新情况,确保系统信息全面、完善、准确。同时,要认真审核应缴纳学费研究生的缴费收据,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注册,不符合要求的,限期完善或缴费后再予注册。

3.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如期注册的研究生,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导师和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暂缓注册,暂缓注册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暂缓注册的研究生返校后,各学院要及时办理补注册手续,并将注册结果报研究生院。

4. 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及超过暂缓注册期限仍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5.请各学院切实加强研究生注册工作管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核实暂缓注册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并严格审批,于8月29日下班前将本学院《研究生注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研究生院。

6.联系人:王帅,联系电话:24694567。

 

附件:研究生注册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    

                                       二〇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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