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19〕26号)及《沈阳建筑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 行)》(沈建研字〔2013〕16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5月28日-6月1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6月11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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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