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沈建研字[2020]161号)及《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沈建研字〔2020〕164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月18日-2月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实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E-mail:yjszs@sjzu.edu.cn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