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处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章程》的有关规定,经2022年3月1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建筑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席:阎卫东
副主席:李宇鹏 冯国会 张珂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凤池 王星 王桂林 王晴 刘宁
孙红(机械) 李军(环境) 李家坤
李帼昌 冼宁 袁敬诚 夏柏树 徐长伟
栾方军 高治军 黄勇 阎石 潘祎 潘瑞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校学位办,设在研究生院,主任由研究生院院长兼任。成员为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学院主要负责人。
沈阳建筑大学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