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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9-03-18 15:31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各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心(以下简称“中心”)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更好的助推我省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 2019 年度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请我校各中心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辽宁省“智慧人居与健康城市”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

建设单位:建筑与规划学院

主体活动:辽宁省研究生“智慧人居与健康城市”创新研究竞赛(已举办一届)

2.辽宁省土木工程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

建设单位:土木工程学院

主体活动:辽宁省研究生结构数值模拟竞赛(已举办三届)

3.辽宁省城市建设与管理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

建设单位:管理学院

主体活动:辽宁省研究生城市管理创新设计竞赛(已举办三届)

二、活动内容

1.活动形式。各中心开展的活动主要包括:举办学术论坛、学术会议、学术沙龙、暑期学校、学科竞赛等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

2.申报数量。每个中心申报活动项目不超过2 项,并有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

三、申报要求

1.广泛进行论证、调研。申报活动项目前,要进行充分论证、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紧密结合学科特点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认真研究制定和完善活动方案,力争打造形成本学科领域的高水平、周期性、系列品牌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活动项目。

2.全面总结历年工作。各中心要全面总结历届研究生学科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紧密围绕服务于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能力的提升,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确保活动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

3.主动与国家和合作省份项目对接。各中心活动要主动对接国家和合作省份研究生活动项目,设计开展全省同类的研究生活动项目,积极牵头组织省内研究生代表辽宁参加国家和合作省份的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4.不断扩大中心社会影响力。积极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特别是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行业、企业衔接,通过企业赞助或冠名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中心的建设和活动的组织实施,吸引省外高水平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活动,不断扩大中心的影响力,逐步打造成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高层次、有特色的研究生学术交流品牌活动。

四、现场答辩

3月28-29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 209 室,请各中心负责人按照答辩时间(见附件)提前10分钟到场汇报。

五、材料报送

请各中心将《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活动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及《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活动项目汇总表》于3月22日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yjsgl@sjzu.edu.cn。

联系人:于洋,刘洋;联系电话:24694567。

附件:1.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活动项目申报书

      2.辽宁省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活动项目申报 汇总表

      3.答辩时间安排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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