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研究生多元化学习和提升综合素质的需要,注重研究生个性化培养,发挥广大教师专业特长和优势,现将开展本学期研究生综合素养类新开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课教师申报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讲授过相关课程的教师,且教学效果良好。
二、申报课程类别
1. 自然科学类(仪器分析、算法语言、实践与创新等)
2. 社会科学类(哲学政治、法律法规、历史文明、应用心理、传统文化等)
3. 经济管理类(投资理财、金融贸易等)
4. 人文素养类(阅读与写作、演讲与口才、礼仪与社交等)
5. 学业指导类(论文规范与写作、职业生涯规划等)
6. 艺术鉴赏类(美术、音乐、舞蹈等)
7. 体育素养类(体操、瑜伽、竞技等)
8. 创新创业类(就业素质拓展、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等)
三、申报程序
1. 任课教师申报。申报教师需填写《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养类开课审批表》(见附件),撰写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并于3月22日前报所在单位(上述材料均一式2份)。
2. 单位审核推荐。所在开课单位应对任课教师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3. 学校论证审批。学校按照申报条件对拟开设课程组织论证并试讲,并根据全校申报情况统筹安排各类别课程开设工作。
四、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广泛征集。研究生综合素养类课程对拓宽研究生知识面,提升研究生科学素养、人文素养、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具有重要作用。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征集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宽课程类别和范围,丰富我校研究生综合素养类内容。
2. 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综合素养类新开课教师申报条件的审核工作,依据学校对综合素养类开课要求进行认真审查。同时,对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综合素养类课程教学质量。
联系人:姚金梅 联系电话:24694518
附件:1.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养类开课审批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