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全校研究生: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沈建研字[2015]155号)及《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现将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公开招聘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共设置“三助一辅”岗位164个。其中,“助研”岗位71个,“助管”岗位61个,“学生辅导员”岗位32个,具体岗位设置计划见附件一。
二、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学校“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及岗位聘用条件的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填写《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向设岗单位或导师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设岗单位或导师对照学校“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原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竞聘考核及公示备案。竞聘考核由设岗单位或导师组织,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成立考核小组,笔试、面试等不同形式的竞聘考核方式,综合应聘研究生的能力素质和岗位需求,形成聘用意见,并经各岗位相应公示、审批程序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
4.签订协议。设岗单位或导师须与研究生签订《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协议书》(见附件三,一式三份),签订协议后研究生即可正式聘任并上岗工作。
三、时间安排
1.5月20日-22日:研究生个人申请,设岗单位或导师资格审核。
2.5月24日前:竞聘考核。
3.5月27日 :公示、审批,各设岗单位或导师与研究生签订工作协议。
4.5月29日前:设岗单位或导师将《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四)及协议书(一式一份)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备案(材料上交地点为研究生事务服务中心C5-201室)。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对强化“三助一辅”培养功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按期完成招聘的各项工作。
2.加大宣传,积极引导。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加大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本单位研究生应聘“三助一辅”岗位,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3.规范竞聘,平稳有序。请设岗单位或导师规范竞聘考核流程,结合岗位需求,科学设计评价标准和方法,确保竞聘工作严谨规范、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4.加强培训,严格考核。请设岗单位或导师建立研究生“三助一辅”指导与培训体系,加强对聘用研究生的指导、培养和培训,做好聘用研究生的考核与管理,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组织发放岗位津贴,确保受聘研究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完成工作任务。
凡未列入“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未经公开招聘的研究生,学校不予审核发放其相关劳务费用。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
2.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协议书
4.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招聘情况统计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