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9级研究生已进入课程学习阶段,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各类研究生教学培养各项工作,现就制定2019级研究生培养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范围
201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1月8日前完成。
三、制定流程
1. 交流研讨。导师在制定培养计划前,应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充分交流和研讨,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基础和研究兴趣,结合导师本人的研究方向,按照培养方案中各类课程设置和论文工作要求,统筹确定研究生培养计划。
2. 培养计划网上录入。研究生依据已确定的培养计划,将个人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信息录入到新版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具体录入方法参照研究生培养计划网上录入流程(见附件一)。
3. 培养计划生成。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网上录入工作后,输出打印培养计划纸质版,经导师、学科点负责人和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确定后,签字盖章并扫描生成pdf电子版文件。
四、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对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践及学位论文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也是研究生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落实,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完成。
2. 严格程序,科学合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管理,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制定流程,充分发挥导师的重要作用和研究生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研究生培养计划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 认真填写,严格审核。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认真填写相应培养计划,并按照各学科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同时汇总本单位培养计划,于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研究生院。
联系人:姚金梅 联系电话:24694518
附件:研究生培养计划网上录入流程
研究生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