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2021年“五一”假期放假安排为: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课。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广大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人身安全,使研究生安全、愉快度过假期,现将2021年“五一”假期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职责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积极构建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避免管理盲区,共同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研究生导师要按照学校导师岗位职责与考核规定的有关要求,保持与研究生的联系,要重点加强与校外实习和假期离校研究的联系,注重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充分了解掌握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全面关心关爱研究生的身心成长。
3.研究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要通过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提醒外出研究生主动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做好自我防护、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醒研究生注意假期期间交通、饮食、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等人身财产安全问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防范,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研究生宿舍、导师工作间、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2.严格假期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假期是研究生违章用电的高发期,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教育研究生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提高广大研究生对违章用电危害性认识,对违纪研究生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严格按照纪律处分规定处理。
三、严格审批制度,切实规范各类活动管理
1.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离校审批工作的通知》(沈建疫防字〔2020〕16号)、《关于做好2021春季学期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沈建研工字[2021]3号)文件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请销假、集体活动及因公外出等的审批制度,加强对研究生校内外各项活动及实习实践的日常监管,严防出现意外事件。了解掌握研究生“五一”假期去向和即时动态,填报《“五一”假期研究生外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于4月28日上午10:00前及5月6日上午10:00前将“五一”假期研究生离校情况统计表及返校情况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对已在校外实习的研究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会同实习单位加强研究生生产、生活及出行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校外实习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确保校外实习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学校不提倡在“五一”假期组织集体校外活动,对于确需开展集体活动的,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同时,在校研究生要积极配合公寓中心的工作安排,不得夜不归宿,不得私自留宿他人。
4.严格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加强研究生实验安全操作规范、实验设备安全使用方法的教育培训,放假期间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切实做好“五一”假期期间研究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将本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位研究生和导师,并严格落实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值班工作,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分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联系人及电话:刘洋(18940289996)、吕晓杰(18842580624)。
附件:“五一”假期研究生外出情况统计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