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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9-03-28 08:51  

3月26日,学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二次(总第80次)全体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阎卫东,副主席李宇鹏、冯国会、张珂等23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阎卫东主持。

会上,冯国会通报了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第二次会议情况和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议题。与会委员分别听取了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国际学院关于2018届全日制本科生补授学士学位、2019年春季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各类研究生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等情况的汇报,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1名2018届补授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通过了4名2019年春季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通过了2019年3月份486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4名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3名来华留学生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通过了2019届4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做出了授予学位的决定;通过了学校2019届第一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

阎卫东在讲话中指出,首批博士研究生毕业对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校已形成了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各单位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多角度加强教育管理,努力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导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并通过制定相关激励引导政策,鼓励研究生、导师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

冯国会强调,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和过程管理,在论文题目和内容上要充分体现学科特色,要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和保障措施,严把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质量关,严格管理制度的落实,并加强优秀学位论文的培育,不断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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