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学校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九次(总第87次)全体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阎卫东,副主席李宇鹏、冯国会、张珂等19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阎卫东主持。
会上,与会委员听取了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学士、硕士、博士各类学位申请审核,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等工作情况汇报,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
经大会审议和表决,同意了学校2021年53名新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备案情况;通过了2629名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8名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12名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及66名全日制本科国际学生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做出了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通过了2021届第二批537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9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名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及21名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做出了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通过了2021届第二批3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做出了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通过了学校2021届第二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和2021版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阎卫东在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梯队建设,规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管理,强化各培养环节质量把关,为学校逐年扩大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通过推广导师团队联合指导研究生、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外双导师联合指导等有效方式,多措并举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冯国会强调,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培养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实现研究生分类分层次精准培养。同时,进一步落实导师指导主体职责,提高本单位学位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和保障措施,切实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