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学校在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研究生学术成果标准修订工作研讨会,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冯国会出席会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副院长、研究生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研究生院负责人传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教育部、科技部印发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解读了文件背景和内涵,介绍了国内高校的调研情况,说明了修订工作的导向和要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分别对所在学院现行的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标准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对新形势下研究生学术成果的种类、评价方式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冯国会在会上指出,学术成果是研究生学位授予重要依据之一,是评价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本次修订是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教育评价综合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着力破除“五唯”顽疾的重要举措。他强调,破除“唯论文”不是降低学位授予标准,是在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从多角度、多方位考察和评价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和科研水平。他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与时俱进,以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学科特色以及分类培养等要求分别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学术成果质量及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不断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