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17届毕业研究生拍摄毕业合影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毕业照是研究生读研时代的回忆、见证和一生的纪念,是学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记载,对研究生本人及学校人才培养历史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毕业合影照的拍摄工作,学校决定以学院为单位组织2017届全体毕业研究生拍摄毕业合影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地点

学校文体馆。

二、拍摄时间安排

拍摄时间初定于12月29日(周四)下午(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各单位的拍照次序、场地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三、参加人员

1.学校领导;

2.党政办、组织部、纪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工会、校团委、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招生就业处、计财处、保卫处、体育部、督导办、学报、图书馆、档案馆、后勤集团部门负责人;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学生工作副书记;

4.全体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教学秘书;

5.2017届全体毕业研究生(含在职工程硕士)。

四、相关要求

1.着装要求:2017届毕业研究生拍摄毕业合影照要求统一着学位服。研究生、导师应严格按《学位服着装规范》(见附件二)中的相关要求提前穿着整齐硕士服或导师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着委员服,其他人员统一着正装。

2.硕士服的借用与归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服管理与使用规定》(见附件三)的有关规定,于12月27日上午11点前凭《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服借用申请表》(见附件四)到高层B座1603室领取;29日拍照当天下午5点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硕士服收齐、清点后统一交至高层B座1603室。

3.导师服的借用与归还:导师服由研究生学院统一提供,当天在文体馆更衣室更换,拍照结束后归还。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合影照的拍摄组织工作,严格遵守时间安排,组织本单位领导、导师及2017届毕业研究生提前15分钟进入文体馆(具体位置安排见附件五),并做到入场及退场有序。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提前排列好拍照队形和站位,不得将文体馆作为研究生集合地点,具体集合时间、地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