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7〕16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范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授位的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重点推荐学术学位论文。
二、推荐程序
1.单位初评推荐
各单位对在推荐范围内的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初评,并根据评审结果,每单位择优推荐1篇学位论文参加学校评审。同时,对辽宁省一流学科和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每学科可单独择优推荐1篇学位论文参加学校评审。
2.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13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推荐材料报送校学位办(机关楼219),电子材料发送至yjsxw@sjzu.edu.cn。
1.硕士学位论文;
2.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摘要(格式见附件一);
3.《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见附件二)和有关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
4.《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三)。
四、工作要求
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是衡量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水平的重要标志,是辽宁省高校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激发广大研究生和导师的学术创新精神与争优热情,促进学位论文水平提升,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坚持学术标准,确保推荐工作规范、有序。
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2.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