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研究生申诉规定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7]
第41号)及学校《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沈建党发[2017]8号)文件精
神,研究生院对《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申诉规定》进行了修订。
请各单位结合研究生教育管理实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于7月7日(本周五)中午12点
前,将征求意见表(附件4)反馈至研究生院(机关楼219)。
联系人:刘 洋 办公电话:24694567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
2.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纪律处分规定
3.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申诉规定
4.征求意见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