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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7-07-11 点击量:[]

关于第三批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的批复

各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三批参加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和设计学等3个硕士学术学位授

权点和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经学校第

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总第74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批复。

请各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沈建

研字[2016]57号)、《关于做好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沈建学位办字[2016]8

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各学位授权点落实和执行自我评估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学位授权点

自我评估的各项工作,确保评估取得实效。

附件: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第三批)

沈阳建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