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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及招生学科目录编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8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及招生学科目录编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沈建研字〔2016〕75号)

(见附件一,以下简称招生资格审核办法)及教育部《关于编制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教学司〔2017〕8号),为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1.制定招生条件

请各学科按照招生资格审核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学科建设和博士生培养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招生条

件,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审批。

2.审核程序

博士生导师填写《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二),向所在学科提出招生申请,各

学科汇总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后,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招生资格审核并公示,公示无

异议后,将通过审核的汇总表见(附件三)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审核要求

博士生导师须对所填写的申请审批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

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招生资格。通过资格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博士生导师方可列入招生学科目录,其

中校外导师须在括号中注明“校外兼职导师”字样。

二、目录编制

2018年博士生招生学科代码和名称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执

行,我校具体招生学科目录详见附件四,博士生招生学科目录按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五)编制。

1.凝练研究方向

请各博士生导师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名称,以学科方向为基础,充分体现学校学科特色和优势,增

强生源吸引力。

2.编制拟招生计划

(1)导师申报。导师要在客观分析自身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指导能力等博士生培养条件和指导博

士生现状的基础上,合理申报2018年博士生拟招生计划。

(2)学科点审核。各学科建设负责人汇总本学科领域博士生拟招生计划,并结合本学科发展建设和

博士生培养实际进行审核。

(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实

际及培养条件,以2017年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数量为基数,科学拟定本单位各学科2018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并在招生学科目录中明确注明。

(4)编制要求。各单位最终招生计划,由学校在国家正式下达的总招生计划基础上统筹分配后确

定。

3.设置考试科目

博士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外国

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四个单元,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请各单位组织全体博士生导师对考试科目和内容设置进行充分研究和探讨,按照强化理论基础、突

出综合能力考查的原则,统筹考虑学科特色优势和生源实际,合理设置各单元考试科目,提高科目和内

容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设置的全部考试科目均要经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

研究决定。

4.严格目录审核

博士生招生学科目录一经确定上报并对外公布后,不得变更。各单位以不同方式公布招生学科目录

和招生宣传必须以学校公布的学科目录为准。

5.修订考试大纲

所有博士生招生考试科目均应按照“考试大纲模板”(见附件六)修订考试大纲,对考试内容和范围

做出明确说明,各科目考试大纲将对外公布。考试大纲是学生复习备考和学校命题的重要依据,请各单

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内容的整体设计,并精心组织制定。

6.时间安排

(1)10月20日前,各单位将各学科博士生导师招生具体条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审批。

(2)10月23日前,各单位将《2018年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及《2018年博士研究

生招生学科目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10月31日前,各单位将业务课(一)及业务课(二)考试大纲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全部材料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到

yjszs@sjzu.edu.cn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及博士生招生学科目录编制工作是做好博士生招

生工作的首要环节和重要基础,既是提高学校博士生培养质量、保障学科建设发展的关键要素,也是学

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基本规范,对博士生报考和录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要提高对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及招生学科目录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认真、合理、

及时的做好相关工作。

2.明晰职责、强化组织。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2018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

核及招生学科目录编制工作负总责。请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及招生学科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各环节工作管理,并充

分发挥各学科博士生导师在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制定等方面的学术把关作用,切实保证博士生导师

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目录编制工作学术性和规范性的统一。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

及目录编制相关的事项均要经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严格程序、精心编制。各单位要以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态度做好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及目

录编制工作,要做到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程序严谨、过程公开透明,招生学科目录编制清晰明确、各项

信息内容严谨准确,确保学校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及招生学科目录编制工作的权

威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沈建研字〔2016〕75号)

2.《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批表》

3.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4. 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

5. 2018年编制学科目录格式

6. 考试大纲模板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