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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及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7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及部门:

为充分发挥“三助一辅”工作对研究生的培养作用,增强研究生参与“三助一辅”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根据《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沈建研字[2015]155号,见附件一)文件精神,现将开展聘用期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及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期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

各单位应按与研究生签订的《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协议书》,对聘用期满的“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进行工作考核,组织填写《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二),签署对聘用研究生的考核意见和工作鉴定及考核结果,并经聘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于8月31日前报研究生事务服务中心(C5-201室),经研究生院复核后,统一存入研究生本人档案。

二、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

1.“助研”岗位

“助研”岗位由导师根据学科特点、培养需求和科研任务提出岗位设置计划,填写《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计划表》(见附件三)报研究生院备案。

2.“助教”岗位

“助教”岗位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根据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教学工作实际和需要提出岗位设置计划,填写《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四)报研究生院;

3.“助管”岗位

“助管”岗位由各单位和部门根据缺编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岗位设置计划,填写《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五)报人事处;

4.“学生辅导员”岗位

“学生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根据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需要提出岗位设置计划,填写《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本科辅导员”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六)《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研究生辅导员”岗位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七)报研究生院。

5.岗位设置审核

请各设岗单位于8月31日前将岗位申报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事务服务中心(C5-201室),由研究生院会同人事处对全校研究生“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设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综合确定岗位设置数量,经学校审批后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布。

三、相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单位聘用期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及岗位设置计划编制工作,以确保研究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公布及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目前在岗、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续聘的“三助一辅”岗位仍需填报岗位设置计划,请在“三助一辅”岗位设置申请审批表中备注栏注明续聘情况 ,便于学校统筹做好全校“三助一辅”岗位设置及公开招聘工作。

3.凡未列入“三助一辅”岗位设置计划、未经公开招聘的研究生,学校不予审核发放其相关劳务费用。

4.材料报送地点:C5-201室,联系人:郭洋,联系电话:24694568。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2.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

      3.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计划表

      4.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

      5.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报表

      6.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辅导员”(本科)岗位设置申报表

      7.沈阳建筑大学“学生辅导员”(研究生)岗位设置申报表

                                      



                                          研究生院 人事处 教务处 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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