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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成立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点击量:[]

关于组织成立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

加强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

切实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组织成立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学科(群)为主要单元。请各学科主要依托学院统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招生实际,

负责召集在相同学科领域招生的科研院所,成立由学院领导、科研院所负责人、学科建设负责人及研究

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要求设组长1人、副组

长若干人,总人数为单数。

请各学院于9月6日前,将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后,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职责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领导并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

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或方案。

2.根据研究生培养能力和社会需求,组织编制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拟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计

划,审查导师招生资格。

3.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4.组织实施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

5.组织实施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和评卷工作,成立命题和评卷小组,选拔命题和评卷教师,组织开展业

务培训和保密教育。

6.根据生源情况提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接收调剂考生基本要求,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

则,组织实施复试各环节考核,并提出拟录取的建议名单。

7.组织做好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环节安全保密工作及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

8.按规定开展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的

重要组织保证。请各学科主要依托学院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在相同学科领域招生

的科研院所,严格按照学校要求,选拔大局意识强、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本学院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明晰职责,落实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负总责。请各学院研

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规章制度,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

的领导,按时准确组织完成研究生招生各环节工作。同时,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相应

的招生工作质量保证及保密管理责任追溯与问责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及安全保密。

3.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贯彻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研

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与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事项均要经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完

备的会议纪要存档备查,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严谨、程序规范、管理到位。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