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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2018年招生工

作进程表》(教学司〔2017〕7号)及《关于编制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

〔2017〕8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编制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设置招生学科(类别)领域

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获得授权的硕士学位授权点,根据社会需求、培养能力

和生源实际科学设置本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学科(类别)领域。

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的代码和名称须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一)执

行。

二、统筹确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习形式

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同一标准、同等质量”的原则,以保证培养质量为基础,充

分考虑社会需求、培养成本、生源来源等因素,统筹确定拟设置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的全日制或非全

日制学习方式。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仅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开展。

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具体招生培养相关政策详见《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培养相关政策的说

明》(沈建研教字[2017]15号)。

三、合理拟定招生计划

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总结分析近年各学科领域的生源情况、接收推免生数量及学

位授权点建设等实际,以2017年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数量为基数,科学拟定本学院各学科(类别)领域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并分别在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中明确注明。

各学院最终招生计划,由学校在国家正式下达的总招生计划基础上统筹分配后确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精心编制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

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按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二)编制。

1.研究方向凝练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名称,以学科方向为基础,要充分体现学校

学科特色,不宜过细过小或为科研方向,其中学术学位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研究方向要有明显

区别,体现出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的特点,不得简单等同。同时,每个研究方向的学习形式要明确,并

在研究方向名称开头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对依托于不同学术学位学科的工程硕士领域,为方便确定其研究方向,可在名称后加括弧注明依托

的学术学位学科名称,如:建筑与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方向)、建筑与土木工程(市政工程方向)、交

通运输工程(车辆工程方向)等,再拟定研究方向。

2. 导师招生资格审查

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2017年导师考核结果,对导师招生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

审查的校内外导师均可列入招生学科领域目录,其中校外导师须在括弧中注明“兼”字。

3. 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试题选用一览表及大纲编制单位详见附件三。请各学院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导师指导能力、培养需要和生源实际,严格按要求做好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

工作。

对于自命题科目设置,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和论证,按照强化理论基础、突出综合能力考查的

原则,不断优化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内容的整体设计,在充分考虑本学科领域对考生专业能力考核要求

的基础上进一步精简自命题考试科目,以适用面广的专业基础课为主,力争使自命题科目考核范围能够

覆盖本学科专业骨干课程的核心内容,提高科目和内容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4. 复试科目设置

复试科目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科目须区别于初试科目,以本学科主要专业课为

主。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复试科目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个学科领域的复

试科目不得超过2门,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仅限2门,同一学科领域的复试科目设置原则上应相同。

5.考试大纲制订及修订

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均应按照“考试大纲模板”(见附件四)制订或修订考试大纲,在充分考虑历届

考试大纲内容连贯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对考试内容范围做出明确说明,但不得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

料。考试大纲是学生复习备考和学校命题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编制

和修订。

五、时间安排

1.9月8日前,各学院将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9月15日前,各学院将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试大纲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全部材料须经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到

yjszs@sjzu.edu.cn

六、工作要求

1.提高对目录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是做好研究生招

生工作的重要基础和首要环节,既是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本规范,也是广大考生报考的重要依据,

对研究生报考和录取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且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各学院要提高对目录编制工作重要

性的认识,科学、合理、及时做好目录编制工作。

2.加强对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内容负总责,与目录编制相关的事项均要经过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

究决定。请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全

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分析历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基础上,紧密结合新时

期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及研究生生源实际,整合培养资源,科学合理设置招生

学科(类别)领域。

3.规范准确做好目录编制工作。请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目录编制工作小组,统

一编制本学院招生学科(类别)领域目录相关的内容,做到招生学科领域目录清晰明确、各项信息内容

严谨准确,进一步提高学校研究生招生学科领域目录的连续性、严肃性、权威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要充分发挥导师在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内容等方面的学术把关作用,切实保证目录编制工作

的学术性和规范性的统一。

附件:1.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2.编制学科(类别)领域目录格式

3.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设置、试题选用及大纲编制单位一览表

4.制订考试大纲模板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