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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优秀应届大学生学术夏令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3 点击量:[]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优秀应届大学生学术夏令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不断创新我校研究生招生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数量和质量,优化生源结构,现将

组织开展2017年优秀应届大学生学术夏令营(以下简称“夏令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支持

为吸引校内外优秀应届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制订了2017年优秀应届大学生学术夏令营优秀营

员基本奖励政策(见附件一)。各单位可在此基础上制定更具有吸引力的奖励政策。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举办招生政策宣讲、优秀导师学术报告、营员学术沙

龙、参观实验室等突出本单位优势与特色的活动。

2.选拔优秀营员

各单位参照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及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综

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选拔优秀营员。

三、活动组织

1.制定活动方案

请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夏令营活动方案提纲(附件二),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夏

令营活动实施方案,并于6月21日前,将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

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各单位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对外公布

实施。

2.活动宣传

请各单位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和在校研究生的作用,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宣传平台,

广泛宣传本次夏令营活动和相关奖励政策,吸引优秀大学生报名参与。

3.资格审查

各单位应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为原则,严格按照已制定的申报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其夏令营申请表(见附件三)和其他相关材料,并及时联系审查通过的营员,确定夏令营参加人

数。

4.组织实施

各单位根据夏令营实施方案自行组织开展营员报到、学术交流及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其中考

核成绩满分100分,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三档,获得优秀

营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良好营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0%。营员名单和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四)

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优秀应届大学生学术夏令营活动是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生

源,提高生源质量的有效途径,对于创新研究生招生宣传形式,拓展生源来源渠道,建立优秀生源吸

引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夏令营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开展

夏令营活动。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举办夏令营活动,其他单位可根据招生工作实际确定。

2.加大投入,确保成效。请各单位加大学科建设经费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力度,积极做好夏令

营活动的经费保障、后勤保障及服务工作,尽可能为参与者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证本次夏令营活动

的顺利开展和活动成效。对夏令营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学校将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支持。

3.规范管理,有序开展。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

严格选拔和考核程序,提高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过程管理和信息公开,要将夏令营活动实施方

案、参加夏令营全体营员名单、全体营员的各项考核成绩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自觉接受考生

和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活动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4.广泛宣传,深化影响。请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过程

和精彩瞬间,有效利用举办夏令营活动的机会,扩大学科知名度和影响力。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

时整理汇总相关图片和影像资料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1.2017年优秀应届大学生学术夏令营优秀营员基本奖励政策

2.2017年优秀应届大学生学术夏令营活动实施方案提纲

3.2017年优秀应届大学生学术夏令营申请表

4.2017年优秀应届大学生学术夏令营营员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