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准备工作的通知
校学位办各成员单位:
根据学校《沈阳建筑大学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实施意见》(沈建学字〔2017〕116号)的要求
和部署,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总第74次)全体会议拟定于6月28日上午召开,会议将
审议学位授予等相关事宜,拟定主要议题如下:
1.审核通过学校2017届全日制本科生、来华留学本科生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及2016届全日制
本科生补授学士学位申请人员名单
2.审核授予学校2017年6月份各类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硕士学位
3.审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初评结果(第二批)
4.审定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第三批)
5.201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情况备案
6.表决2017年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名单
7.审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8.审议《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结果处理办法》
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如有拟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的其他议题,请于6月23日前
将议题材料报送校学位办(机关楼219),逾期未能报送材料的议题,将不予提交本次校学位评定委
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联系人:许景科 联系电话:24694918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