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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配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7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准备工作,现就开展研究生配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课范围

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要求

1.教学任务。各开课单位教学管理人员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教学教学任务设置中查询各学科领域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2.配课。各研究生开课单位对照各类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统筹做好任课教师选配工作,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配课单》(见附件)。

3.任课教师条件。研究生任课教师基本条件按照《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沈建研字[2010]48号)规定执行。对于研究生任课教师新开课及开新课类课程,开课单位须按照《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规定》(沈建研教字[2014]20号)文件规定,认真组织试讲、培训及考核,履行相关申请审批手续。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配课单经学科建设负责人及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1日前将配课单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至yjs@sjzu.edu.cn邮箱。

联系人:姚金梅 联系电话:24694518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配课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