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沈阳建筑大学2017届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经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总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贺家蕊等66名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学位、冯香媛等4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学位、丁名铄等18名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建筑学硕士学位、宫琪等6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城市规划硕士学位、王强等19名全日制专业型
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学位。
附件:授予2017届6月份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共计113人)
沈阳建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