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研究生优秀生源吸引力度,不断拓宽生源来源渠道、提高生源质量及数量,根据《沈
阳建筑大学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沈建研字[2014]179号,见附件一,以下统
称“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17年优秀硕士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
事
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7年拟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未转入学校的除外)。
二、名额分配
学校将按照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统筹兼顾各学科领域研究生生源实际,以优化生源结构、吸引优
秀生源为基本原则,制定各单位的基本名额分配方案。名额分配方案经学校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
审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下达至各单位。
各学科领域的具体名额由各单位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自主分配。
三、评审程序
1.成立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校将成立由各单位研究生导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负
责人组成的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请各单位遴选推荐1名研究生导师作为2017年研究
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
2.成立评审委员会。各单位要按照奖学金管理办法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并报研招办备案。
3.制定或修订完善评审实施细则。各单位评审委员会要按照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
位评审实施细则,并报研招办备案后公布执行。评审实施细则中应明确各学科领域优秀硕士研究生入学
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
4.初评和公示。各单位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制定的评审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
展初评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评选结果要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5.审批公示。各单位确定的初评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研招办审核,经学校审批后在全校范
围内公示。
6.表彰奖励。学校为获奖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等级的奖学金,予以表彰。其中,荣誉证书将
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奖学金将在入学后一次性发放至获奖研究生个人专门账户。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遴选推荐的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加盖本单位公章于5月27前
报研招办;
2.各单位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实施细则,加盖本单位公章于6月5日前报研招办;
3.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二)于6月9日前报研招办(电子版发送
yjszs@sjzu.edu.cn)。
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沈建研字[2014]179号)
2.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